学校各相关部门、各二级学院,各地方校友会,广大校友:
2019年7月9日,自治区民政厅下发《社会团体名称核准通知书》(桂民核函〔2019〕62号),同意梧州学院校友会筹委会以“梧州学院校友会”名称申请注册登记社会团体。根据社会团体注册的相关规定和文件要求,梧州学院校友会筹委会拟于2019年12月28日上午召开梧州学院校友会第一届第一次校友代表大会,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会议时间:2019年12月28日上午
二、会议地点:梧州学院明理楼七楼视频会议室
三、参会代表的推选
此次大会,秉承“隆重、节俭、文明、务实”的原则,充分发扬民主,集思广益,把做好出席大会校友代表的推选作为一项重要工作,具体推选条件、原则及办法如下:
(一) 参会校友代表的基本条件
1.热心校友工作,服务意识强,在校友中有一定的影响力;
2.品行端正,工作表现突出,个人事业发展良好;
(二)参会校友代表推荐的基本原则
1.兼顾地区:目前已经成立的各地校友会,每个校友会直接推荐参会代表1-3人;
2.兼顾学院和部门:每个二级学院至少推荐1—3名校友代表,每个职能部门推荐1名校友代表(不与各地校友会推荐人员重复);
3.兼顾类型:充分考虑各年代不同层次的校友代表类型。
(三)校内参会代表的推选
校属职能部门和单位各推荐代表1名
(三)校外参会代表的推选
1.每个二级学院各推荐校友代表1—3名。其中,校友人数较多的二级学院推荐3名校友代表。
2.各地方校友会推选校友代表1-3名。建议优先推荐各地校友会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。如因故不能参会,可派委托人参加。
3.广西区内正在筹建中的地方校友会,且校友又比较集中的地区,可由学校校友办统筹从每个地区中推选1名代表参会。如因故不能参会,可派委托人参加。
4.不分区参会校友代表由学院推荐,由学校校友办统筹推选若干名。
5.列入《梧州学院校友会理事建议名单》的有关人员(名单另附)
四、会议要求
1.统一思想,高度重视。梧州学院第一届第一次校友代表大会召开是学校发展中的一件大事、会议的顺利召开,对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与广大校友的联系,搭建广大校友联系和交流的平台,促进广大校友的成长成才,凝聚加快学校发展的力量,扩大学校的社会影响力,具有重大的意义。各有关单位、部门和各地校友会,要统一思想,高度重视,认真做好各项筹备工作,确保会议的顺利召开。
2.精心组织,营造氛围。要周密部署,注重传承,注重细节,营造团结、和谐、温馨的氛围,体现真挚、浓厚的母校爱、校友情。
3.通力协作,统筹兼顾。各职能部门、各二级学院,各地方校友会要积极主动、通力协作、统筹兼顾,做好本次校友代表大会的相关工作。
请各职能部门、各二级学院,各地方校友会,广大校友,请将推荐的参会校友代表填写附件1,并于12月23日前以邮件的方式发往梧州学院校友工作办公室,电子邮箱是wzxyxyb@163.com。
联系人:甘霞,联系电话:0774-5822613,手机号码:13907748882。
附件:梧州学院校友会第一届第一次校友代表大会会议回执表
梧州学院校友工作办公室
2019年12月18日